陈菊:從台灣政壇“南霸天”到蔡英文“大管家”(2)
“没有甚麼能讓我受伤!”“上半生下狱”,生怕是陈菊最大的政治本錢。
1950年诞生的陈菊,高中结業後就投身否决國民党的政治活動,19岁起担當党外人士台灣省议員郭堆高機,雨新的秘书,與林义雄、张投影繪畫機,美國黃金偉哥,俊宏、姚嘉文等往後所谓“台独”大佬来往紧密親密。1979年,陈菊担當标致島杂志社编纂委員,昔時12月10日,“标致島”事務暴發。以标致島杂志社成員為焦點的党外運動听士,在高雄组织大眾遊行和演讲,诉求闭幕党禁和戒严,引爆警民冲突,造成两邊近200人受伤。随後,國民党政府大肆拘系党外人士举行军事审訊,陈菊就是此中的一名。
1980年3月18日,陈菊以“兵變罪”被告状,遭判處12年有期徒刑。1986年,在服刑六年两個月後,陈菊出狱。同年,民進党建立,陈菊旋即成為民進党創党十人小構成員之一,奠基其在民進党內初足浴粉,始职位地方。有如许的履历,也难怪陈菊尔後會放言,本身19岁下狱治療濕疹藥膏,6年,都能經受独一极刑的审訊,没有甚麼能讓她受伤。
而從政之路上的陈菊,真正崭露头角,是在2000年陈水扁上台以後。此前陈菊曾陸续出任台北市社會局局长、高雄市社會局局长等职。2000年5月陈菊進入那時的陈水扁行政團队,担當台劳工部分賣力人,2005年9月因高雄捷運外劳弊案告退下台。
2006年,陈菊参選高雄市长,選前最後時刻指控敌手、國民党籍候選人黄俊英违规贿選,致使選情逆轉,终极以1114票的极细小上風被選。2010年、2014年陈菊又連選蝉联,先後當了十二年的高雄市长,人称“南霸天”。
頁:
[1]